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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有新变化
编辑来源: 李怡颖  时间: 2021-03-09  浏览: 7249人次

       本报讯(记者杜玲)高校毕业生离开校园迈入社会,要面对的第一件事情恐怕就是办理就业报到手续。记者昨日从市人才交流中心获悉,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统一部署,今年,我市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以档案转递通知单代替报到证,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

      据了解,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于符合接收条件且已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过调档函的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档案转递通知单代替原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档案由学校机要交通或邮寄至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不办理相关业务的毕业生,不用再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报到。

      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对于符合接收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直接对毕业院校出具调档函,取代就业协议签章。

      针对大学生关心的具体问题,市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就学生就业前,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如何盖章问题,该负责人说,国有企业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签订三方协议,无须再到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签章;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就学生离校后,档案怎么办问题,该负责人说,学生档案应由毕业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EMS特快专递邮寄至焦作市及各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不接收学生自带的档案。因工作需要档案转入焦作市及各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由毕业生向工作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开具商调函,毕业院校直接向相应的机构转递档案。档案需要转入户籍地的,由毕业院校开具档案转递单直接转递,无须申请商调函。

      就应届毕业生还需要到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问题,该负责人说,不办理相关业务的毕业生,不用再到市人社局或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报到。对于未取消报到证的省份院校的毕业生,可通过网上报到的方式登录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及时查询档案状态。

      就择业期内工作变动,还需要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问题,该负责人说,择业期内毕业生在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之间进行档案转递时,不再强制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可凭接收单位开具的商调函直接办理档案转递。